“第四批药品集采将启 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本网北京1月16日电(黄博阳)健康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大事。 逐步处理看病贵问题,近年来,国家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重大改革。 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将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通过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医生负担。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用量采购、量价挂钩、量换的方法,与药品生产公司进行谈判,以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药品谈判力度的小幅下降,谈判专家谈判方法的惊讶,被媒体和网民们称为“断魂价格”,“名场面”可以说持续不断。
“4.4元的话,4太多了,中国人觉得不好问,再降4美分,4.36,可以吗? 》2019年11月,这段砍价视频引爆互联网,面对老辣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药企代表多次走出谈判会场咨询报价,药品价格从5.62元砍至4.36元,最终以全球最低价成交。
“会低于10元吧。 “能被9元9角9分整除”,这很好。 》年11月25日,山东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招标,一位谈判专家和药企代表对比降压药砍价视频“火”。 事实上,这次投标涉及73家公司的160个产品,平均降价67.3%,最多削减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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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底,我国已经开展了三次集采,涵盖药品平均降价54%,每年节约费用530多亿元,惠及亿万患者。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近期又将开展第四次收集,扩大高价医用耗材的收集范围。 会议要求按照医改部署,通过多次就医联动,推进药品收集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根据保基本、保临床的大致情况,要点是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用量大、购买金额高的药品纳入购买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临床所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和消耗品。 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集采。 对购买治疗罕见病的“孤儿药”作出特别安排
二是符合条件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都以通用名称参与采集,通过质量和价格的公平竞争生产公司和药品、消耗品。 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采用中选药品,确保根据投诉尽量提高采购量。 中选公司必须降价不降低质量,不减少疗效,保证供应。 加强中选药品和消耗品的生产、流通、全链监管的采用
三、集采为患者减负,兼顾公司合理利润,提高药品、消耗品领域在竞争中的集中度,促进产品创新和升级,对节约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机构不遗余力的激励,这一改革将造福患者和公司、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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