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文 “僵尸公司”退出市场没商量”
《加快完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确定了根据不同市场主体的类型制定完全不同的退出方法、清算坏账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如逐步推进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逐步推进自然人符合条件的费用负债的建立,将依法合理免责,并最终
对市场来说,准入必然退出。 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使市场主体退出价格明显下降,为建立市场机制比较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效的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日前,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退出完全市场主体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也是中国第一份比较专业的关于市场主体退出问题的国家级文件。 《方案》已经确定,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对退出国有“僵尸公司”提出了确定要求。
问题强调了“僵尸公司”会影响资源配置
市场主体退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近五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近十倍。 尽管如此,与近年来我国在市场准入等行业取得的显著改革效果相比,市场主体退出的制度供给明显不足。
“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也是优化经济资源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机制。 ”。 首都科技快速发展战术研究院产业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袁祥飞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经济没有在实际运行中实现完全的优胜劣汰。 经营不善、效率低下、产品无市场的“僵尸公司”,特别是国有“僵尸公司”,没有退出市场,严重影响了市场资源配置和资源招聘效率。 更严重的是,由于没有市场退出的硬性约束,这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没有以完美的市场主体思维经营,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出清,挤压了优秀公司的生存空,进而出现了“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
国家发改委信息发言人孟伟也表示,目前我国在探索市场退出机制实践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主体退出渠道不通畅、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退出比价偏高。 由于这几个原因,退出主体的比例明显降低,影响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也不利于资源实现比较有效的配置。 ”。
近年来,各地创新创业热情高涨。 袁祥飞认为,中国社会仍然缺乏完整、确定、简化、透明的市场退出制度、方法和程序,因此对有点创业失败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创业自然人来说,缺乏足够友好的退出机制,这也影响了创业主体的积极性和连续创业成功的可能性,影响了中国新经济的快速发展
弥补缺失,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
现实中,有些“僵尸公司”不想退出。 而且,这些“僵尸公司”占据了现场、设备、土地等资源,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处理就业、不注销银行贷款等目的,不愿意清理“僵尸公司”。
市场主体应该如何退出? 袁祥飞表示,“方案”确定,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有公司,不得阻碍关联方退出,不得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办法维持“僵尸公司”的存在。 另外,要求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让政府承担超过出资额的债务偿还责任,这也使得政府的刚性兑付为零。
袁祥飞表示,针对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缺失的问题,《方案》根据不同市场主体的类型,制定了完全不同的退出方法、清算放贷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如逐步推进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逐步推进自然人符合条件的费用负债的建立
“个人破产法的制定是对我国破产法体系的重要补充。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包括公司,还包括亿万自然人、商自然人。 这些主体有各种各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自身债务超过一定限度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债务过高或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对哪个“诚实不幸”的债务人需要债务减免机构? 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可以给债务人重新启动机会,清理市场信用垃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比较有效的利用。
《方案》打破了较有效、低效的无效市场主体退出的难题,推动了低效的无效市场主体退出,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 特别是推进库存优化,防止产能过剩,加快“僵尸公司”出清等,为供给侧结构改革任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力地推动资源配置效率、生产率、潜在增长率的提高。 ”。 孟渭说,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破产制度相对落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明显低于总体排名,成为营商环境的短板,《方案》的实施也有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袁祥飞说,针对退出市场手续多、复杂的问题,《方案》要求“进一步探索简化普通放贷手续”,确定建立破产简易审理手续,实行破产案件复杂分流。 针对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行政和司法能力不足、协调不足的问题,确定完全破产的法律制度,加强人才能力建设,鼓励各级政府建立常态化的司法和行政协调机制。
净化环境,帮助经济有序运转
《计划》的实施对不同的企业广告主体有什么影响? 袁祥飞认为,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对“僵尸公司”来说,直接影响可能面临破产,需要退出市场。 应该解决与不同利益相关公司的关系,特别是公司员工的安置补偿问题。 第二,对于有退出风险的创业组织来说,市场退出机制更加完整、透明、简化,可以降低相关价格,未来依然可以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 第三,总体而言,对市场和公司而言,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未来的公司只有在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服务的开发生产上投入全部资源和精力,才能得到客户的同意。
“不同的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业有不同的优势,对于特殊的主体和行业,有必要根据其优势设计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 李曙光说,金融机构破产机制的建立不会损害市场信心,相反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金融业结构调整、金融业风险的分散和规避,有助于良好的社会信用机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中国公司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促使金融机构审慎快速地发展个人信用费用业务,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安全水平,同时也有助于避免过度刺激顾客的先期费用。 (记者 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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