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于2020完成”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11 16: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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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日前联合下发了印制通知。 转换中央和地方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2019年全面推开,到年底基本完成。
5部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事业的通知》指出,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公司2019年底基本完成,确实有困难的公司可以在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的公司在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 在地方一级,到年底基本完成转换工作。
积极稳妥、规范地推进计划转换工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完善部分国有资本社会保障基金若干事项的操作办法》作为通知附件,要求全国计划转换工作严格按照操作办法执行。
转移国有股所获得的收益应该如何管理和采用?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转入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后,主体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营为辅”。 资本运营时,社会保险基金会等接受主体应当履行三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继承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制销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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