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金融业对外开放节奏和力度 不但要“跑得快”还要“走得稳””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区块,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给外资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商机。 外资金融机构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国金融业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在深入参与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取得自身的快速发展。 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对我国金融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金融业对外开放,不仅“跑得快”,“走得稳”。 要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
根据国务院政策例行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国务院决定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资保险企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 笔者认为,这两部行政法规的编纂贯彻落实了大幅放宽金融市场准入政策的具体措施,为银领域、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和顺利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表明了我国金融业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今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频繁出台,步伐加快。 5月,中国银保监会提出12条银领域、保险业新开放政策措施。 7月,国务院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再次确定了11条新的开放政策措施。 为此,必须编纂相应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从《外资保险企业条例》的编撰情况看,首先要放宽外资保险企业的准入限制,越来越鼓励有特色和专业性的保险机构进入我国市场。 并允许外国保险集团企业、海外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保险企业并进入。 从编制《外资银行条例》文案来看,首要涉及四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准入门槛;放宽外资银行行长和设立分行的外资银行领域的业务限制;放宽外资银行分行的运营资金管理。
此次改编从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扩大开放与自主灵活实施并重、扩大开放与有序推进并举等基本上进一步完善了外资银行、外资保险企业的监管制度。 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也表示,将于年逐步取消证券企业、基金管理企业和期货企业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区块,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给外资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商机。 外资金融机构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国金融业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在深入参与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取得自身的快速发展。 除直接设立机构外,以股权为纽带,加强与中资机构的深度合作,是迅速融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实用途径。 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的提高,可以进一步提高其参与管理的话语权,有利于我国金融业企业管理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对我国金融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目前,我国金融业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 从总体上看,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将推动我国金融业经营理念、管理方法的改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促进金融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 我国金融机构要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适应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 外资进入时,不仅要看竞争,还必须看合作。 例如在业务层面,中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己客户群的良好特征,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发挥业务模式更加成熟的特征。
当然,金融业对外开放,不仅需要“跑得快”,还需要“走得稳”。 也就是说,有必要把握金融业开放的节奏和力量,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对监管部门来说,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制定相关条例实施细则,弥补监管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比较有效地降低外资金融机构对国内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 重视国际监管经验和监管标准的学习和借鉴,扩大与发达经济区块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监管协调,使监管能力和水平适应开放程度。 此外,必须加强对河流的监测、分解和报警。
下一步,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 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必须有利于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有利于开拓中国资本机构海外快速发展空之间。 中国资本金融机构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等契机,做大做强“走出去”,形成双向开放的良好局面。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金融业必须提高竞争力,构建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大国金融体系,在世界经济金融管理中获得越来越多的话语权。
(作者是国家金融与快速发展实验室的特聘研究员,本栏话题从今日头条提供了大数据观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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