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意见: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 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从业”
本公司北京11月7日,经李克强总理签署批准,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工作人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资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国利用外资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优势、新挑战,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投资信心为出发点,提高外商投资公司的国民待遇 指出要以营造公开、透明、值得期待的外商投资环境为着力点,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
一是深化对外开放。 继续减压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不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优化汽车行业外资政策,营造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力度。 优化外商投资公司科技创新服务,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提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筹资质量,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
三是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 降低资金跨境录用价格,便利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优化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流程。
四是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建立外商投资公司投诉受理机制,加强监管政策规范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透明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外商投资公司参与我国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等标准的制定,供应商依法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当前要更好地认识利用外资员工的重要作用,提高站位,积极进行,讲求实效,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
人民日报( 2019年11月08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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