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调整稳岗返还标准 助力保企稳就业”
本公司银川3月20日电(记者谢建雯)记者经济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调整了经营困难,恢复了公司归还认定标准和相关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扩大和稳定就业。
为了扩大受益公司面,宁夏特调整经营困难,恢复公司认定标准,将稳定岗位返还范围从原生产经营类公司扩大到符合产业快速发展方向、雇佣100人以上的各类公司。 将“申请稳定退休前6个月财务报表连续亏损表示”放宽为“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亏损表示”。 将符合产业快速发展方向、就业人数较多的公司从过去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违法事件调整为上一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违法事件。 宁夏还调整了公司裁员率,疫情防控期间,上一年度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整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然后,宁夏决定,经营困难公司不包括各市、县(区)当时认定的“散乱脏”公司、“僵尸”公司、淘汰落后产能整体退出公司。 享受调整政策的公司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未按照规定履行缴费12个月以上的时间发放职工在单位的生活费或者职工在单位的工资,疫情期间未降低一线职工的收入。
据了解,对面临暂时经营困难、裁员少、有望恢复的保险公司,宁夏将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稳定岗返还,返还标准以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费和职工人数明确。
另外,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宁夏规定了公司难以稳定重返岗位和经营、有望公司稳定重返岗位的两项政策,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之一。 骗取岗返还资金,给失业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认真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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