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促进科技革新的财税支持力度 加强对中小型企业革新的支持”
科学技术创新是引领快速发展的第一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是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创新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公司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入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实务会议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总的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还有很大差距,成果转化存在数量少、规模小、效率低等问题。 要解决这个难题,我们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发挥政府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财税政策的支持和激励作用。 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完全支持和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建立财政贴息、信用担保和多元投融资体系,从而营造能够充分调动创新主体驱动力的快速发展环境,推动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第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支持力度。 财政投入是许多科技创新活动的启动。 目前,我国研究与试验快速发展( r d )经费投入规模已经稳定在世界第二位,r 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欧盟15国平均水平,但与美国、日本等科技强国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强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必须完全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 一是保持和增强r d经费投入强度,从源头上增强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二是完善现行财政补助制度和政策,进一步确定财政支持方向;三是优化财政在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点快速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的投入比例, 是合理规划不同阶段的支出规模,提高基础研究的地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重要动力。 四是优化不同地区财政投入配置差异,妥善加强中西部地区财税政策倾斜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缓解地区间财政资源、科技资源配置供需矛盾。
第二,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监管机制。 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录用效益,建议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财政科技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分级考核,规范项目验收程序,落实较为统一的项目验收标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量化指标评价体系 必须实施综合监管,建立无缝衔接的责任链和联合惩戒的信用网。 并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监督检查的统一性,通过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科学监督,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科技成果专项的阶段性判断机制,促进创新研发,加快科技成果向科技应用的转化。
第三,建立健全财政贴息、信用担保体系。 综合运用财政政策、税收减免、绩效奖励等方法,激发市场主体的科研能动性。 要鼓励地方财政创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和科技型公司科技基金,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合格投资者按照市场化方法设立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型投资基金,扩大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建立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投资环境的科技创新贷款贴息机制,加大财政科技资金对科技公司的配套力度,、 可以考虑健全降低中小科技公司融资价格的科技公司信用担保体系,运用“政府推荐+担保+贷款”“创投+担保+贷款”等模式,缓解科技型公司特别是初创型公司加息的难题。 此外,还可以通过财政贴息、信用担保等间接财政措施,处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金缺口问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金透明度。
第四,加强税收趋势政策和政策体系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收倾斜政策可以直接促进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流入科技成果转化行业,激励公司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观能动性。 除了实施降低公司所得税这一最直接的税收优惠外,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包括高新技术公司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征税环节合并、股权激励纳税期限延长等多方面的文案。 并且,税收倾斜政策还应侧重于研发项目,适当调整税收抵免和扣除标准,通过多维度税收倾斜政策,激励公司扩大对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和人员投入。 另外,要及时完全比较科技成果优惠的税收政策,实行阶段性成果税收优惠,降低公司成果转化的风险。
还发现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诉求缺口较大,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除了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外,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阶段活动,更好地保障科技成果的转化。 特别要积极培育科技创新风险投资主体,鼓励各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各个环节,通过财政资金和社会风险投资的相互配合,提高科技成果的购买率,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