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冠肺炎赔偿免费纳入校园保险 学生最高限赔10万”
4月13日,浙江分批复课第一天,宁波市宣布在目前承保的校园保险中免费扩充新冠肺炎赔付责任或限额。
宁波市教育局表示,该市校园保险包括学校(园)侧综合责任险、教职工学校(园)侧责任险和学生幼儿综合险,前两种由学校购买,学生幼儿综合险由家长为学生购买。
目前,宁波市购买学校责任保险的多为公立学校,参保率超过90%。 参加保险的幼儿综合保险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人数达到121万人,覆盖率超过90%。
宁波市教育局13日决定,由市保险机构裁决认证,从浙江省政府规定的分期复学之日起至保险终止日止,在目前承保的校园保险中免费扩充新冠肺炎的赔偿责任或限额。 例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各类事故,学校责任险、教职工责任险每所学校赔偿100万元,学生和教职工分别赔偿限额10万元和20万元。 在学生综合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没有异议,疾病保险金额将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另外,宁波鄞州区正在推进市、区“防疫双保险体系”。
4月11日,郑州区教育局和保险机构签订浙江复学复课学校(园)防疫防控综合保险第一票,为全区16万多学生和教职工提供约5.6亿元的风险保障。
据悉,此次保障对象为郑州区教育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在读学生、教育系统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因新冠肺炎死亡或住院治疗的,每所学校最高给予400万元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人均死亡赔偿限额50万元,人均确诊赔偿(不重复发放) 1万元,人均住院津贴限额 由于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集中隔离,隔离费用为人均事故赔偿限额1000元,无赔偿额、无赔偿天数、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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