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10月起4家单位试点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中新网南昌8月5日电 (袁汝晶)江西省财政厅5日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10月1日起,江西省科学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4省本级预算机构将试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通知》规定,除了通过协商采购、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电子卖场)等方法实施需要公开的采购意向项目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还包括公开招标、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协商、询价、单一 确定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相关)的公开复印件,必须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请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事业,有助于优化政府采购运营商的环境,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供应商可提前了解政府采购新闻,统一安排生产经营准备,监管部门也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便于监督。
《通知》确定必须尽快公布采购意向,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的30天。 因预算部门无法预见的理由而尽快展开的采购项目,可以不公开采购意向。
为了保障这一改革的切实实施,江西省采取先行试点推进战略,选择江西省科学院、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儿童医院等4个省本级预算机构开展试点。
这就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这四个机构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这四个机构分别属于科研机构、大学、政法系统、医疗系统,具备不同领域的典型优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上述负责人强调。
考试后,江西将逐渐向全省全面宣传。 江西省级预算机构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区市、县(市、区)级预算机构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并按规定表明全部公开采购意向。 另外,具备条件的市县可以适当提前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完)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