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加强个体新闻保护 收集客户数据需事前取得同意”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平台随意收集客户数据等行为强烈反映在大众身上。 1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人新闻保护法草案,有望确立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新闻解决一系列规则,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草案规定,解决个人新闻必须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征得个人同意,同时个人有权撤回同意的若干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时,须经个人同意的个人不得以不同意为理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个人新闻解决人在解决个人新闻前,应当告知个人新闻解决人的身份、联系方式、个人新闻的解决目的、解决方法、所解决的个人新闻的种类、留存期限、个人行使本法规定的权利的方法和程序等几个事项。
此外,利用收集到的大数据,向客户推送个性化广告。 草案对此应利用个人新闻进行自动化决策,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解决结果的公平合理。 个人认为自动化决定对其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有权要求个人新闻解决人证明,个人新闻解决人有权拒绝只用自动化决定的方法作出决定。 要以自动化的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新闻推送,必须提供不比较个别特征的选项。
根据个人新闻保护法草案,截至去年3月,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9亿人,互联网网站超过400万人,应用数量超过300万人,个人新闻保护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我国修法规定展览馆、体育馆在开放日升国旗、升国旗
本社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丁小川) 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国旗法修订草案第二审根据实践中国旗的采用情况,确定应根据现有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旗的悬挂,展览馆、体育馆在开放日悬挂国旗。
另外,草案二审稿确定,专门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工作日悬挂国旗。 有条件的幼儿园参考学校的规定挂国旗。
另外,草案二审稿中关于国旗图案标准版的发表,规定了“互联网采用的国旗图案标准版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表”。
法撰改拟规定中小学将国徽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文案
本公司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丁小川)国章法修正案二审将于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审稿增加了国徽教育的复印件,确定了中小学应将国徽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复印件。
草案二回顾指出,中小学将国徽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复制品,教育学产生了解开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此外,草案二审稿确认,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案。 公民在严肃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感情。
草案审查还规定,如果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必须根据通用尺度适当放大或缩小,以符合招聘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
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
总公司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刘奕湛) 13日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行政处罚法修正案,确定行政处罚期限,增加行政机关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副本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对比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案,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和专家学者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 修订草案二审查,制作起草程序、听证程序、回避程序等副本。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