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启动 上交所:一再“应退尽退””
本公司上海12月15日电(记者潘清) 上海证券交易所14日就一系列规则修订征求公开意见,标志着新的退市制度改革的开始。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新规取消暂停上市和重启上市环节,确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暂停上市,多次“应引退”。
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企业再上市实施办法》。
年来,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退市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建立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和自主退市情况,设立了风险预警板明确退市风险,推进稳定退市。 迄今为止,上海市主板上有数十家企业股票停止上市,并挂牌。 试行注册制以来,上海市6家企业因股价连续跌破面值而退市,市场化退市开始发挥威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本轮退市制度改革多次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基本上,多次呈现市场化取向,起到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 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谋求清壳企业走出去。 严格退市执行,简化压缩规避空间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
此次修订完善了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4项强制退市指标,将面额退市指标编制为“1元退市”指标,并新增了“本所每日股票回收总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
新规拟调整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重启上市环节,确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暂停上市。 将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况退市清理期设定的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止的时间点,自行政处罚预告书或法院判决之日起,延期至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基于前期制度探索,科创板也同时优化退市指标和流程,包括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补充红筹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等。
据悉,新规修订实施后,“区分处理库存和增量企业,不追溯过去”基本上是新旧规则的联系,从而给市场带来一定的宽限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人坚决承担退市从业主体责任,严格退市监管,多次表示“应退市”,严重违反退市条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坚决清盘,加快上市企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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