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严”开学条件公布:任意一项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定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定细则》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督局、各高等学校:
确保年春学期返校工作的安全性、稳定性、秩序,根据《山东省中小年级春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山东省高等学校年春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小组第118号)等文件要求,由省教育厅、省卫健委、 省市场监督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年春季开学条件核定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年春季开学条件核定细则》(以下简称《核定细则》),现发给你们印制,请认真执行。
各级教育部门根据《核查细则》,指导属地学校开展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共同组建检查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态度,要求属地学校做好开学条件的核查工作,核查不合格不得安排开学。
各级学校要对照《核查细则》,完善防控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确定责任分工,做好开学准备,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健康。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3月10日
观察:
如果以下核检查细则的任一核检查结果为“否”,则核检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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