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文确定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 具体标准公布”
3月11日,记者从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昨天我省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医疗爱护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印发的通知。
《方案》规定,在应急响应期内,直接接触被检查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对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查等相关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 对直接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病人救治的其他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 其中,援助湖北医疗队(含疾病控制)医务人员在湖北期间,每人每天补助600元。
《方案》共分六个方面,从薪酬待遇、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人才人事倾斜措施、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加强医务人员服务保障以及表彰奖励和烈士表彰方面对医务人员进行爱护。
全文如下:
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中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电〔〕5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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