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日起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 顺产支付5千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26 2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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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期该局发文,5月1日起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此次将生育医疗费待遇放在首位,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
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人均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帝王切开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支付标准调整了25个项目,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从270元提高到770元。
此次调整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0.8%的费率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收,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据北京市医保局介绍,2005年北京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目前已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了制度的全面覆盖,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约1160万人。 (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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