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
本公司武汉4月19日电(记者喻佩、谭元斌)武汉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将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群众按规定纳入相应保障范围,或按规定发放临时救助金。 武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
这是武汉市副市长李强19日在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李强表示,今年1月至6月,将暂缓开展现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年度的审计工作,并对新申请对象实施空缺批准。 对疫情后外出务工、返岗复工、个体经营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对象,今年4月至6月不计算收入,7月至12月减半计算收入。
据介绍,从4月1日起,武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同时提高其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4月至6月的价格波动情况,及时启动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并增发两倍的临时价格补贴。
今年3月至6月,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金标准每月提高50元。 推进多渠道就业事业,着力处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援助事业。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支持灵活就业,鼓励公司吸收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摸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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