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上海出台新《条例》破解制度瓶颈”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吴清介绍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相关情况和以下事业措施。
《条例》共9章59条,要点是以提高创新政策的来源能力为目标,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做出系统性和制度性安排,如提供研发资助,落实高新技术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给予公平的普遍利益支持。 赋予扩大科研事业单位选调生使用、编制录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方面自主权的科研人员全部科技成果和长时间录用权等。 《条例》自每年5月1日起施行。
打破制度瓶颈,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条例》。 ”吴清表示,加快建设全球影响较大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大战术任务,也是上海部署改革开放先头兵、创新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上海科技创中心建设经历了“夯实基础”、“攻坚突破”、“推进深化”等阶段,多方面创新平台体系基本形成,开放性创新空之间的格局全面展开,系统重大创新任务部署不断最 并且,科创中心的建设涉及到科技的完整性,这些都为今年形成全球影响较大的科创中心基本框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上海全社会研发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4%,比5年前上升0.35个百分点。 人均发明专利持有量达到47.5件,比5年前翻了一番。 上海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始终位居全国前列,科技对经济快速发展的贡献稳步提高,科技创新的政策来源能力和国际影响大幅提高。
吴清认为,《条例》的制定要贯彻落实重大、金融、财政等多个行业,在纵深推进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新诉求越来越突出,制定了本《条例》,将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转化为制度安排,制约创新的制度瓶颈
科技中心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齐心协力
《条例》以“创新主体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创新负荷区建设、创新环境建设”为逻辑主线,逐一发挥对市场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比较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创新活动协调、创新资源整合、创新环节衔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动力
吴清表示,《条例》在许多方面率先立法,有很多亮点和创新点。 最突出的一是注重创新政策来源能力的提高二是注重激励人才的创新活力三是注重培养创新主体四是注重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五是注重创新载体的建设
为了贯彻《条例》,上海将进一步加强推进解读,进一步形成建设良好法治环境的员工力量,提高贯彻执行力进一步开展实效判断,进行持续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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