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放宽落户限制新政:支持众创空间等设集体户”
资料来源:杭州拱廊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事务窗口。 张斌摄
记者28日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该省日前制定了《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称《户口规定》),放宽了户口迁移和落户条件的限制。 例如,支持孵化器、众创空之间、特色小镇等,满足创新创业者的需求等。 《户籍规定》将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据政府介绍,迄今为止,此次户籍新政撰改文中包括“统一立户分户登记,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 确定过渡过程的类别,解除条件放宽;简化申报材料,确定创新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规范手续等。
上述编辑涉及许多平民措施。
以“支持孵化器、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为例,这项新措施适应了相关公司小、人员流动快的优势,满足了创新创业者的需求,落户地无住房,亲属避难者众多。 另外,浙江省还允许在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设立集体户,处理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 推进乡(镇、街)和村(社区)公共集体户的设立,便利落户手续。 设立集体家庭,规定依靠户籍的人数通常必须在10人以上。
另外,《户籍规定》如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一样出台。 放宽军属、未成年子女避难条件城镇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父母对子女避难的年龄限制;放开市内避难城市地区直系亲属的定居限制,从“三避难”(未成年人父母、夫妻避难和老年人父母对成年子女的避难)对象改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等新 (记者张斌实习生胡丁于)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