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积分落户中纳税指标是啥?官方权威解答来了”
根据《北京税务》公众号6日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大家关注的北京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个人纳税记录查询等问题做出了解答。
年北京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中的纳税指标复印件是什么?
北京市税务局在《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含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一年在10万元以上,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过去五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少12分。 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每年申请一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在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网上申报系统中与用人单位有关后,需要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北京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操作管理细则》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机构提出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申请,该用人单位应当在北京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
关于纳税指标:从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申报工作开始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申请人每年获得工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2019年1月1日以前、1月1日除外)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录用费所得)和经营指标。 包括1月1日)上述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一年不少于10万元的,加2分,最高加6分,以税款入库日为准。
关于涉税违法行为: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申报工作开始前连续5个自然年度,申请人被市税务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处50元以上罚款),每笔记录减少12分。
如何查询或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纳税完成说明?
北京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文件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55号)的规定,纳税人申请纳税的所属期为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说明,税务机关继续发布《纳税说明书》(见 纳税人申请说明2019年1月1日(含)以后个人所得税缴纳(退还)纳税情况的,税务机关不出具《税收纳税证明》(文书式),而是调整为出具《纳税记录》。
纳税人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出具本人2019年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事务局申请出具税款所属期在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说明。 纳税人可以自行前往,也可以委托他人到纳税服务大厅前台开具“纳税记录”,或者用自助终端机打印“纳税记录”。
纳税人委托他人到纳税服务大厅代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必须持有以下证件和资料:一是委托人及受托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二是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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