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发布共有产权保障房新规 停止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
8月23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前发布的《无锡市市区共享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着中央领导“不炒房”的指示精神,对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做出了新的部署。 年12月以来,在国家层面举行了3次全国72个重点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在“租赁合并”的总体框架下,要求优化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方式,停止经济适用房的实物发放。
并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向国务院备案的《无锡市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一城一策》),要求无锡市改革销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共享产权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处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随着《无锡市市区共享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停止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8月2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市区共享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指出,共享产权保障房是指政府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有保障性住房,其产权份额有保障对象和政府各50%的比例明确,政府
《暂行办法》规定,共享产权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大致一室户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两室户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考虑到国家人口政策的一些变化,《暂行办法》还规定,在共有产权保障房的项目中,可配置少量建筑面积95平方米左右的三室户,有不同性别的儿童,儿童只可供给8岁(含8岁)以上的申请家庭
无锡住建局认为,与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相比,共享产权保障房的单户型更加优化,单户住房建设标准有所放宽,更加符合住房保障家庭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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