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非全日制硕士受歧视:用人单位应提供平等机会”
最近,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受到歧视的话题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讨论。
对此,9月4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回应信息( thepaper )时表示,《2019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为用人单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的机会。
上述负责人强调,5个部门的通知中确定“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公开招录应当根据岗位诉求合理制定招录条件,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设立与职务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证明,简化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的调查显示,在本网辅导论坛等众多网络交流平台上,近年来众多网民咨询、招聘非全日制研究生反映了从业人员、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包括人才落户、拒绝入职、就业歧视等多个方面 这些消息中,有从相关部门得到了回答,也有没有得到正式回答。
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发布后,面对全日制研究生的待遇问题,沈阳、天津、太原、宁波、商丘等多个城市已经积极开展工作,在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就业机会、购房补助等多个环节,准时制研究生的就业壁垒。
另一方面,目前也有地方和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中排除了学历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使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得不到平等的竞争、就业机会。 另外,一点地方的人才补贴、落户优惠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也不能和全日制研究生同等享受。
对此,上述教育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合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
澎湃情报记者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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