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了!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征意见”
9月7日,北京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对2021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 其中,老年全员筹资标准从4480元提高到4600元, 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从1910元提高到1970元,为劳动。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支付线由100元调整为200元。 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意见征集稿指出,为落实《年国务院政府职工报告》和市委常委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动态增长机制》的职工要求,进一步实现完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2021年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 学生人均197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人均1645元/年,个人缴费人均325元/年;工作年龄内居民人均279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人均2210元/年,个人缴费 2021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部分由市、区分别承担50%。 城乡老年人市级财政补助1900元,区级财政补助2360元。 儿童市级财政补助592元,区级财政补助1053元。 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875元,区级财政补助1335元。
根据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结果,老年所有人的筹资标准从4480元提高到46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300元提高到340元,财政补贴从4180元提高到4260元。 学生人均筹资标准从1910元提高到197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300元提高到325元,财政补贴从1610元提高到1645元。 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由2670元调整为279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520元提高到580元,财政补贴由2150元提高到2210元。
并且,为了优化门诊待遇结构,加强门诊互助保障,将门诊基金支出向慢性病和长时间用药负担较重的患者倾斜,征求意见稿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支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支付线从100元至200元 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为30404元。
另外,年城乡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期参保缴费的,2021年集中参保期开始后不再继续实行疫情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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