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90后户籍永久标注“拒服兵役” 3年内不得经商”
据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网站9月18日消息,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9月14日发布《关于解决徐文魁拒服兵役问题的通报》,经信州区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徐文魁解决拒服兵役问题。
通报全文如下。
年夏秋征兵期间,我区东市街道适龄自愿 应征青年徐文魁,男,身份证号3623011998*****018,大专毕业,通过征兵体检、政考,到信州区征兵领导小组担任年信州区新兵
在前培训期间,徐文魁思想反复波动,入伍意愿下降,经常因各种原因拒绝参加培训和集体活动,多次受到干部骨干的教育诱惑,没有任何变化。
鉴于徐文魁的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西省征兵事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信州区征兵事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让徐文魁解决拒服兵役问题。 解决意见如下。
、东市街道办事处对徐文魁进行10天以上《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的集中教育。
二、将徐文魁列入国防义务履行失信名单,银行部门3年内不得给予徐文魁信用优惠政策和利率优惠支持。
三、组织部、人社局和相关单位两年内不得录用徐文魁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工作人员。
四、公安部门在徐文魁个人户口“兵役栏”中注明“拒服兵役”的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办理外国(境)相关手续。
五、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徐文魁办理入学和升学手续
六、市场监管部门三年内不得为徐文魁办理商务手续。
七、按信州区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的1-3倍罚款20000元,由东市街道办事处执行,罚款上缴区财政。
八、信息媒体将徐文魁的行为和处罚结果作为反对违反《兵役法》的典型,向社会通报。
资料来源: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澎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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