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无纸化作业”
据大中目录网信9月9日综合报道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申请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无纸化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自2019年9月9日起,二手车已办理出口许可证申领和报关工作无纸化。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和报关实行无纸化工作。
根据《通知》,自2019年9月9日起,二手车已办理出口许可证申领和报关工作无纸化。 出口地申请出口二手车的,可以自行选择有纸作业或无纸化作业方法。 选择无纸化工作方法的出口单位,按照规定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单位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并通过报关工作无纸化的方法向海关办理报关验关手续。
《通知》确定,以报关工作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的出口单位,不必提交出口许可证纸质证明。 在需要管理或者其他情况下需要检查核出口许可证纸质证明的,出口单位应当补交纸质证明或者以纸质工作方法向海关办理报关检查手续。
海关出口许可证的联网核查方法是核查出口许可证的电子证书,不再签名。 出口许可证颁发机构按照海关反馈的出口许可证的采用状态、清关数据等进行延期、变更、核销等操作。
《通知》指出,对上述货物执行无纸化作业的具体步骤包括:商务部公告年第82号、海关总署公告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申请颁发〈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录用规范(试行)〉的通知》(商务部配合函[]494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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