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正研究起草花费税法 总体税负将基本稳定”
17日,财政部税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在第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合作起草支出税法。 他还确定,在当前经济环境和减税降费大的背景下,消费税改革多次整体税负基本稳定,基本有序推进。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在可以征管的前提下,逐步将部分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种转移到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作为地方收入, 关于消费税改革进行的路径,确定了“充分论证具体的调整项目,得到每个项目的批准后切实实施”的方针。
对此,徐国乔表示,扩大地方收入来源,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减费的能力,也有助于促进地方费用环境的改善。 徐国乔表示,在当前经济环境和减税降费大的背景下,消费税改革将基本平稳有序推进。 然后,他说:“为了执行税收法定,财政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合作研究起草支出税法。 下一步,兼顾消费税改革和立法,统筹推进相关事业。”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流转税。 这次改革用税收的增量部分划分地方,库存部分仍然可以从地方解决中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的财政压力。 另外,在费用地共享费用税源,可以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促使政府改善商业环境,支持费用市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
她说,目前正处于实行税收法定,推进现代税制建设的阶段。 完善的消费税相关制度,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有助于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培育地方税源,补充地方财政收入。
“预计今年和明年两年将是全面突破难关的税收立法年。 ”。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为解决税收立法与税制改革的关系,改革要在法治轨道上改革,法律是有根据的。 涉及重大改革的税收立法可以通过试点探索寻找正确的政策并取得经验。 立法是为了更好地领导和规范改革,保障改革成果,为了将来的改革,需要注意确保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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