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企业调整定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本公司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与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合作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价改革的意见》,确定网约车平台企业调整定价机制或动态加价机制,
意见认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和价格,基本稳定价格。 公共汽车实施政府指导价时,应当在门票(含电子门票)上标示,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根据意见,健全旅游团出租车票价形成机制。 鼓励各地建立完善的运价调整机制,听证运价调整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实现运价调整机制化、动态化,增强价格时间的长短、灵活性。
意见认为,春运和节假日期间,公交客运票价不得实行正常价格水平以外的特殊涨价政策。 鼓励汽车客运站、公交客运经营者免费为旅客提供改签服务。
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方面,有意见指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旅客巴士享受客票半价的优惠。 除9辆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车票半价优惠。 具体条件是,每位成年旅客6岁(含6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有座位的儿童可以免费乘车,需要单独占有座位或超过1人的,给予车票半价优惠。 6至14岁或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享受门票半价优惠,提供座位。 客轮满载时,免费乘车儿童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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