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税法3日起征意见 保持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费用税法(征求意见稿)》,从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消费税自1994年征收以来,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因素基本合理。 两部门在当天总结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出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证明中表示,目前支出税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此次支出税法将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支出税法立法进程,更好地落实税收法定,推进现代税制建设。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说。
两个部门在证明书中介绍说,在制定征求意见稿时,继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的框架,稳定了制度。 根据法律草案中体现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复印件的消费税管制优势,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
“征求意见稿总体上维持了我国消费税现行税制的框架和税负水平。 ”。 李旭红说。
另外,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确定,国务院可以开展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并将试点方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生产生活中,消费税将成为国家吸引消费行为、调节消费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转换和高度化的重要政策工具。 ”。 李旭红表示,此次将在支出税法中设立联结性条款,为下一步深化支出税改革留出制度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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