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自贸港领头 2020年对外开放再启新征程”
原标题:一些重磅措施集中落地加速释放外商投资利润
自由贸易区在自由贸易港头一年对外开放重新升级
我国将对外开放重新征兵。 2019年12月3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文发布,《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于年1月1日同时实施,共同构成了我国法制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在此基础上,我国正在探讨越来越多的开放升级措施。 《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将继续减压减负名单,增补奖励名单,通过“一减一增”,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 值得观察的是,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作为开放的前沿阵地,加快了制度改革的先行试点,越来越多的开放措施落地为探索道路铺路。
从年初审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到年中公布的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2019版外商投资产业奖励目录,再到日前公布的《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意见》(国发23号文)、《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及新
“总的来看,2019年是我国自主开放措施最多、开放力度最大、开放水平最深的一年,形成了扩大开放、吸收外资的“组合拳”,有力稳定了外商投资信心和期望,相对有效地实现了全年稳定外资目标。 ”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这样表示。
记者在吹风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商务部主导了全国性涉外法规的清理,在全国修改和废止了400多部与外商投资法不一致的法规规定,为外商投资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其中,仅商务部就废止了8份与外商投资相关的部门规章、56份规范性文件。
2019年12月31日当天,商务部发布决定,废止《关于变更外商投资公司投资者股份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公司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外商投资矿产勘查公司管理办法》等若干法律法规。 同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外商投资新闻报告办法》,引诱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公司方便、准确地报告投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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