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快速发展迎六项利好政策”
海关总署党委25日宣布了支持综合保税区快速发展的6项措施。 海关总署表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外贸稳定外资工作,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和优质快速发展。
六项措施是,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快速发展,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发挥多区叠加特征。 将综合保税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发展迅速的东部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服务地区开放型经济建设,加快保税港区等其他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扩大政策覆盖面。 推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区内全面落地实施,创新支持综合保税区多元化快速发展的海关监管模式,应用公司资源规划( erp )、仓储管理系统( wms )等管理系统,对具备海关监管条件的区内公司 扩大对区内公司的信用培养,统一关闭区认证资源,对申请高级认证公司的区内公司,加快认证程序,帮助越来越多的区内公司成为海关“合格的经营者”( aeo )公司。 区内大力推行“网+保税”监管,区内公司向海关申请登记、备案或者变更的,海关在网上执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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