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四十条首批授权一些事项正式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稳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效果的相关情况。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5年)》。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表示,方案的第一个副本可以概括为“一个重要改革、三个阶段的目标、五项事业的大致情况、二十七条的改革措施、四十条的最初授权事项”。 其中,二十七条改革措施是指方案围绕要素市场化布局、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民生服务、生态环境和城市空之间的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的27项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发布会上正式公布了第40条最初授权事项的名单。 其中有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与城市空之间的管理方面3条。 宁吉喆分解,实施方案与授权清单有机统一,实施方案确定要点行业、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授权清单具体落实。 综合授权不同于以往改革试点中普遍实行的“逐层考核”授权方法,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术安排下,用清单式批量申报的方法推进要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授权名单是批量授权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方法做法创新的重要体现。 列入清单的若干事项实行备案管理,除决定请求批准的事项外,不逐项批准。
据统计,首批授权的40个事项中,20多个需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100个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突破性,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量和深度。 这些许可中的一些事项将分开部署和滚动实施。
深圳市市长陈如桂表示,综合改革试点至少有“三个首次”:一是党中央首次为一个城市定制了新时期的改革总纲领。 二是采用“实施方案+授权清单”滚动推进的新方法批准改革。 三是通过清单批量审批办法赋予地方在重要行业和重要改革环节越来越多的自主权。 深圳制定了分工方案,确定了54项具体任务。
目前,一点点的改革措施正在加速在深圳的落地。 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经立法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个人破产的立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工作在深圳展开的区域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加快实施,技术成果转化制度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一些事项也有力有序地推进,整体进展顺利。
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商业环境也是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 陈如桂表示,深圳将推进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立法与改革的联系,加强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的立法探索,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繁荣。 特别要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公司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建设法治示范城市。 赵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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