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革新优化监管制度 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有序快速发展”
“年,在疫情的影响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业态取得了快速发展。 作为一个新兴业态,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出现进出口贸易额不降的迹象,成为稳定外贸的重要力量。 ”。 1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信息发言人、统计分解司司长李魁文表示,中国海关正在积极适应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不断创新监管制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秩序的快速发展
一是全面宣传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处理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出口公司“全球销售”。 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帮助公司克服疫情造成的物流延误等影响,完善公司售后服务体系。
二是创新开展跨境电子商会公司( b2b )出口试点,我们增设“9710”“9810”贸易办法,目前在北京等22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将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创新成果从b2c宣传到b2b行业,并辅以报关措施。 试点公司可以适用“一次性注册、部分对接、优先检查、报关许可、退货便利”等报关便利化措施。
三是拓宽跨境电商物流通道。 受疫情影响,去年国际航班大面积停航,历来运力锐减,海关总署立即推出10项支持中欧班列快速发展的措施,支持利用中欧班列运力开展跨境电商、短信等运输业务。 疫情期间,海关开通邮政部门进出境临时邮路,累计开通临时入境口岸15个,临时入境口岸13个,积极疏导入境邮件和跨境电商商品,确保产业链稳定。
第四,全力保障“双11”等跨境电子商务高峰商品有序通关。 年,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基于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的进出口清单达到24.5亿票,同比增长63.3%。 的“双11”期间,全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入、出口统一版系统解决进出口名单5227万张,比上年增长25.5%。 解决名单高峰达到3407票/秒,增长113.2%,各项指标创新都很高。
五是完整的跨境电商统计。 为了全面反映跨境电子商务整体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充分借鉴了中国《电子商务法》及世界海关组织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探索并建立了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据海关初步统计,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
李魁文表示,下一步,海关将继续聚焦新业态快速发展和公司关注,加强监管,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监管和统计制度,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质量快速发展。 栗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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