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年度汇算来了!个税申报流程个税年度汇算干货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从2021年3月1日起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去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算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
大家的情况不一样。 有人不退钱。 有人说退还了8000元,也有人说追加了2000元。 来了一年一度的税收综合所得汇款。 今年是退税还是追加缴纳?
什么是“综合收入”? 需要年度汇款吗? 那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吗? 在纳税年度的汇款网上怎么办?
读了句子就明白了
处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快点,不迟)
退税/附加费怎么办?
知识点:公式
返还或应纳税额=[(①综合所得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明确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全年代扣税额
什么事? 大括号、小括号、减法和乘法都是什么副本? 按号码顺序说明吧
①“综合所得额”包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4项收入。
工资
劳务报酬
稿费
专利权采用等
②5个复印件扣除后可以计算年度应纳税额。 即税收起征点为60000元/年,是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是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扣除,依法明确的其他扣除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
是“退税”还是“补缴”? 这是一个正数问题。
计算本年度的最终应纳税额后,减去本年度的已预付税额,从而计算出应纳税额或应纳税额。
如果结果为正数(例如“1350”),则需要追加相应金额( 1350元)的税
如果结果为负数(-1350等),则得到相应金额( 1350元)的退税。
之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或补缴金。
知识点再来一次
计算公式:
返还或应纳税额=[(①综合所得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明确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全年代扣税额
年度汇算清缴涉及这些所得根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清缴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纳税人选择不按规定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全年不重复奖金等。
够了吗?
于是产生了疑问:
我计算的结果是正数,不管数字大小,一定要追根溯源吗?
结果为负数,不进行年度汇款可以退税吗?
那些人可以不做,但那些人做吗?
3种纳税人可以不进行年度汇款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汇款需要增税,但综合所得每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款所需的追加金额在400元以下的;
预付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两种纳税人需要进行年度汇款
根据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进行年度汇款:
预付税额超过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的;
综合收入每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缴的金额超过400元的。
那么如果要做的话,必须做的纳税人该怎么办?
――最终,获得了实际的退税,漏税面临着法律风险。
怎么办? 当作一把手,负责纳税也不担心
个人所得税应用
明白吗?
第一步: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步骤2 :打开app,单击“综合收入年度汇款”模块
注:从3月1日起,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正式开始,目前已做好准备。
第三步:“查看新闻”或“报告了相关项目”。
之后,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的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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