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回应干部涉嫌醉驾致交通事故:立即停职”
近日,网络报道湖北法院干部疫情防控期间涉嫌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宣布,已就此事立即停职。
湖北警方通报称,3月11日晚21时左右,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队接到通报称:“武汉徐东大街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展开调查、调查。 经调查,当晚20时50分左右,男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沙湖大街从南向北在徐东大街行驶并右转时,与另一辆小型轿车相撞,车辆受损,无人受伤。
民警对许某进行了酒精筛查,并依法提取了血样。 据检查,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84.6毫克,疑似饮酒后驾驶汽车。 目前,交管部门已经对某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表示,3月11日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造成多起(办公室四级调查员、现医院防疫事业专案组工作人员)交通事故,引起社会关注,造成严重影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研究决定:一是立即停职;二是提请湖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驻纪检组调查;三是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解决;四是从中吸取教训,加强职工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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