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奸杀10岁女童改判死缓 自首未必都可以减刑”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在回家途中被该村男子杨某强奸身亡,杨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
5月9日,澎湃消息传来小燕家属消息,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终身判决,“杨某根据自首案等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
律师余超解体认为,自首是“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不是“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本案的某些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情况,不适于作出减刑的判决。
律师丁金坤通常认为自首的人很轻,但对特殊情况也未必很轻。 本案被告人强奸伤害未成年人,情节恶劣,一审二审法官对从轻有不同看法,但减刑判决在法律灵活范围内。
5月9日,澎湃信息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审判员致电,至发出消息时未予回应。
10岁的女孩被刺伤眼睛并施以暴力,窒息而死
根据情报来源于被害人家属的该案二审判决书,经审理,年10月4日12时左右,29岁的广西男子杨某遭遇外出销售百香果的小燕,产生通奸念头。 杨某守在小燕回家路上的竹林里,在小燕经过的时候把它抱走,强行脱下了小燕的裤子。 小燕在反抗过程中被杨某勒住脖子昏迷后,被放在蛇皮口袋里带到附近的山上。
燕子醒来正要从口袋里出来,再次被杨某勒住脖子,杨某用小刀刺伤燕子的眼睛和脖子,通奸,拿走了其32元。 随后,杨某再次将小燕放入蛇皮袋,用滚轧、搬运等方法带山,放入水坑浸泡一会儿后,杨某将小燕扔在山坡上离开现场。
判决书称,小燕在强奸被害过程中胃复制品逆流至气管和支气管,另外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血管受损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小燕机械窒息死亡。
年10月6日,事发两天后,杨某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一审被认为有自首的情节,但并不轻,二审重新审理。
与此案相比,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奸淫幼女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的犯罪动机极其卑鄙,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受到打击,必须依法严惩。 杨某犯罪后可以自动投票,如实供述犯罪,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 但根据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不予从轻处罚。 2019年7月12日,法院判杨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责令小燕的母亲陈礼言赔偿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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