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将进行修订:6个导向指标优化调整”
5月13日,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试点政策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宣布修改政策。 年5月13日-6月12日,《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jifenjianyi@fgw.beijing.gov发表意见。
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是贯彻推进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市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为长时间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普通劳动者增设了公开、公平、透明的落户渠道。 在政策试点期间,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已有1.2万申请人获得落户资格,截至目前已落户11189人,搬迁至儿童8631人,共计19820人,其余人员陆续办理。 这些定居者普遍表现出北京长、就业能力强、领域广等优势,就业和居住得分超过60%,其中98.6%的人在北京10年以上,现有领域分类的80%,大学学历的5成,专科和以下学历的2成,普通劳动者
的建议需求多样
在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试点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积极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实施情况,继续作出总结判断。 收到意见2200余条,其中有政策整体层面的建言和具体指标层面的意见建议。 关于整体政策,主要集中在长期执行、缩短申报时间、严格诚信监督、扩大定居规模等方面。 关于具体指标,我们希望更加公平合理,首要涉及职务居住区域、纳税、教育背景、创新创业和年龄等指标。 例如,有些申请人认为年龄、合规记录等指标的规定很严格。 这些意见建议提供了后续政策的完全支持。
政策总体稳定
此次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修订基于积分政策试点期间全过程的判断,严格符合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和任务要求,立足于首都城市战术定位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在连续稳定、合理优化、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整体上保持政策连续性
此次修订不改变政策方向,突出重点政策定位,继续有序推进长时间在北京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指标体系多次不变,稳定社会预期,继续稳定“4+2+7”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指标体系框架,包括4个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无刑事犯罪记录) 多次得分基本不变,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首要比例,各项指标间得分基本没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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