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标准:金额最高1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20 14:06:02
浏览: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等5个部门发布《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人员的通知》,抓紧做好2019年度和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确保被救助人员及时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
《通知》确定,救助范围为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的医疗救助对象,以及接受定期救助补助的部分优待对象(指医疗补助者)。
按照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住院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体承担部分2万元以上费用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50%,每年1次,救助额最高10万元。
(总台中央视记者王辉)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