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收入和参保人数远低于市场预期税延养老险为何叫好不叫座”
截至今年4月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与目前市场预期规模相差甚远。 专家认为,政策效果未完全显现,政策优惠覆盖面窄、税收优惠额低是税延养老保险“遇冷”的原因。 下一步,税延保险试点政策将继续完善,保险企业要服务库存客户,赢得后续竞争,必须保持先发特征。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主要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公众投保这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在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领取养老金时相应缴纳,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很多税收优惠模式。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23家保险企业参加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其中19家企业参保,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 尽管税延养老保险热度很高,却遭遇了“不叫好”。
今年一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费收入325亿元,期末有效承保人6758万人,累计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5320亿元,比年初增长11.7%。
两者的差别不小。 为什么税延养老保险飞行员“冷”? 接下来应该去哪里?
实际规模与估计相差甚远
年5月1日,税延养老保险在上海市、福建省(包括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正式开始为期一年的试点。 尽管如此,经过整整10年的调查,还是出现了很多呼声的结果。 可见税延养老保险宣传的困难。
当时市场非常看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后续方向。 一家专门机构曾估算,这项业务每年将为保险市场带来近8000亿元的保险费收入。 这个数字确实很有吸引力。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人身保险费收入30995亿元,这8000亿元的增量保险费空相当可观。
事实上,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出确实很受市场欢迎。 “从我们对市场的感受来看,市场对税延养老保险政策的反响非常大。 在试点期间,我们接到了很多顾客的自愿电话,咨询了税延养老保险政策。 ”。 中国太保人寿保险资深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保险企业方面的准备也相当到位。 以试点地区主力销售企业中国太保为例,它在领域内率先开发了税延养老保险计算机,使客户可以自主进行税延养老保险税收优惠额的测算。 为了方便顾客自由选择,还提供了10种场景化、多样性保险模式。
但是两年过去了,试点地区的政策不仅陷入了一年的“空窗期”,试点效果也不完全令人满意,扩大试点似乎暂时很难。
为什么大家看到的快速发展的方向,会陷入如此不自然的状况? 和曾经热推的“住房养老”保险养老模式有点相似,税延养老保险听起来很热闹,很有市场质感,但很难操作。
尽管如此,最终还是出现了低于预想的结果。 试验一年后的调查数据显示,三个试点地的参保率都很低,比较有前景的上海市场只有1.3万人参保,部分公司参保人数甚至达到了个位数。
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黄志强的话代表了领域劳动者的心情,“在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之前,在所有领域都寄予厚望,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也许还不是领域可以依赖的大树。”
税收优惠额低
税延养老保险是“舶来品”,不是我国第一个。 众所周知,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税收优惠型养老保险制度很发达。 特别是美国,是利用税收优惠激励政策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快速发展的比较成功的国家。 据统计,税收优惠比例每提高1%,参保人数可增加3.52%。 在税收优惠的推动下,美国的“直流计划”等成为40年来美国养老金资产持续增长的首要来源。
税延养老保险有成功的国际经验,但为什么在我国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目前,业界认为有三大问题。 一是试点区域小、时间短、政策效果未完全显现。 税延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只在上海、福建(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人群范围有限二是领取期税率高、政策优惠覆盖面窄,特别是年10月税收起征点调整后,政策覆盖群进一步减少。 三是税收优惠额低。 税延养老保险费的优惠限额由当月工资、连续劳动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中的哪一个低的方法明确,即使个人有超额缴费的意愿和能力,超额缴费部分也无法享受税延政策的优惠,因此面临缴费期间和领取期间的双重征税问题。
专家提出,代表国际主流快速发展趋势的递延纳税型补充养老保险( eet )模式被移植到国内,与我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存在冲突。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认为,此次冲突将导致eet模式在中国“难产”,包括个人商业保险和公司年金等。 他提出进行过渡性试点,待时机成熟后再转入“纯eet”。
下一个税延养老保险应该去哪里? 对外经贸大学王国军教授说:“在宏观层面上,继续推进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是我国应对‘白发浪潮’的必然选择,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建立税收递延优惠与直接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他提出,要改造税延养老产品,提高投保人缴费水平,简化税延抵扣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
保险公司有多少机会?
虽然税延养老保险面临许多问题,但对保险企业来说,仍是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机会行业。 目前已经形成的共识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承担着几乎所有的养老责任,面对比较严重的可持续快速发展压力,需要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快速发展和平衡第二、第三养老支柱。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落实去年公布的增值税税率和公司养老保险费率下调政策。 这有利于保险业在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中获得更大的空间,如果能进一步快速发展税延养老保险,机遇就更明显了。
据此前专业机构测算,假设税延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即使在每月缴费1000元、缴纳人数3000万人、参保率50%的情况下,仍将每年增加1800亿元的保险费。 在这一阶段性快速发展空期间给保险机构带来的是持续、稳定的新商业价值增长机会。
由于种种迹象,目前的监管水平还在关注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广。 例如,银保监会最近有了确定表态,下一步将积极协调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完善税延保险试点政策,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但是,目前还没有确定进一步的行动的时间表。
根据此前《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一年试点结束后,“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 在后续的税延养老保险新政中,人们担心保险企业无法独享蛋糕,需要将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领域与税延养老保险市场分割开来。 尽管有这些疑问,但最重要的是保险企业如何在政策“空窗口期”中服务库存客户,保持自身的先发特点,为在后续竞争中强势取胜而积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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