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别慌!13省份上调失业保险金,还有这笔钱或与你有关”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0日电 (万可义)失业保险涉及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年来,至少北京、上海、山东、湖北等13个省提高了失业保险费发放标准。 另外,从中央到地方失业保险的“扩大”,使其保障面更广。
提高13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北京市人力社会保险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段增加110元。
北京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为:累计缴存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累计缴存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累计缴存时间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累计缴存时间15年以上不足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累计缴存时间20年以上的,从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的第13个月开始,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为1816元。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将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为1652元。
从7月1日起,上海确定将该地全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1815元调整为1895元,增长80元。 具体来说,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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