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将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应急机制”
本公司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郢思聪) 28日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首次审议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 结合疫情防控经验,北京市拟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防治纳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储备,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北京市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北京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 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北京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明确的固定处方预先配制中药,集中煎制。
此次审议的《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指出,北京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医药服务诉求,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医疗机构的建设规划和标准,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调整和完善其布局和规模,区人民政府至少举办一个三级中医医疗机构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立中医药科,按要求配备中医、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床位,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促进中西医服务特点的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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