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格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新闻登记报告制度”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解热类药品购买者报纸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其中,严格执行解热类药品购买者报纸登记报告制度,并
具体通知如下。
全市零售药店:
8月14日,深圳新发现2例新冠核酸检测阳性者。 根据8月15日全省疫情防控可视电话会议和我市有关业务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现向全市各零售药店提出以下要求。
、要提高重视度,严格执行解热类药品购买者的新闻登记报告制度(以下简称“登记报告制度”)。 要充分认识登记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哨点”的监测敏感性。
二、必须严格执行进门测量体温的要求,如发现发热者,应尽快带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代替他人购买需要登记报告的药品时,要登记购买者和购买者的身份新闻。
三、登记购买者新闻时,必须仔细核对购买者身份证的新闻和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必须现场确认,并如实通过省智慧药监系统登记报告。 购买者的报纸登记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虚假报告。
四、各零售药店负责人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确保药店全体工作人员了解相关要求,掌握药品目录新闻和省智慧食品核查登记报告操作流程,做好早期预警、早期发现,切实落实“内翻弹防、外翻输入”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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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月16日
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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