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严格高效的综合监管制度 护好百姓“救命钱””
■划定零容忍的“红线”,将诈骗行为视为“踩红线”,大力打击,打出重拳,扩大招募,建立“带电”“长牙”常态化监管制度。
近来,国家医保局对诈骗诈骗诈骗诈骗行为频繁“招行”,专项行动、飞行检查、抽检等重拳不断发力,奖赏举报、公开曝光等力度前所未有,振奋了投保人。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国家利用多种规律,分担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保障公民基本医疗诉求的重要制度。 从199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点、2003年新农合成立到200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三大制度逐渐覆盖全民,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居民基本医疗的诉求得到了保障。
近年来,诈骗诈骗的诈骗保护现象频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越来越大的医疗保险基金已成为各类医疗机构收入的重要来源。 一点医疗机构,特别是经营不善、病源稀少的小医院,要做好医疗保险的考虑,想尽一切办法覆盖医疗保险资金,如过度治疗、过量用药、过度检查、住院、很多钱、很多项目、假住院、假患者、假手术等。 从公开的典型诈骗保险案例来看,上述诈骗均有出现,但持续时间并不短,涉案金额有所增加。
其原因与医疗领域的特征有关。 医疗领域是新闻不对称的领域,患者的诉求多由医生主导,医生手中的笔决定着患者治疗费用的多寡。 如果医院要增加收益,把收益与医生的收入挂钩,医院就会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从治本的角度看,要防止医疗机构投保,就必须打破医院创收的赢利机制。 利机制来源于医疗机构不合理的补偿机制、报酬制度。 改革这两种制度需要进行医疗机构内部外部管理体系的变革,综合配套力量,转化为新的公益性机制。
监管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一些市县只有一名监管人员。 缺乏数据联系和相互认识,难以审查所有结算数据的合理性,缺乏准确、无法细化监控的执法手段,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只能按照协议进行管理。 惩罚力度不够的综合监管制度有待建立。
医疗保险基金是人们的“救命钱”,任何一点都必须用于治病救人,不得让非法医疗机构、不法分子钻空。 打击诈骗行为,需要标本和治疗。 当前急需划定零容忍的“红线”,将诈骗行为视为“踩红线”,大力打击,重拳,扩大招募,建立“带电”“长牙”常态化监管制度。 为了保护“救命钱”,国家医保局起草了《医疗保障基金录用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完全监督管理提出了一些措施。 最近,我国开始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新闻系统,统一的业务代码标准落地采用,有助于监控所有结算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堵塞诈骗保险的漏洞。 在今年进行的飞行检查中,财务、新闻、商保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合作,进行了更加高效、准确的检查。
目前,打击欺诈的社会共识正在形成。 医疗机构和投保人都远离诈骗保险,加强自律,主动监督和举报,开始形成“不说谎、不说谎、不说谎”的社会氛围。 长期来看,医疗、医疗保险、医药等政策需要综合发力,一举消除诈骗保护灰色链,建立严格高效的综合监管制度,牢牢保护人们的“救命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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