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研究树立个体破产制度 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解决了市场主体退出的难题,推进了无效市场主体退出,有了制度安排。 《经济参考报》记者16日从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日前,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退出完全市场主体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多次强调市场主体退出应市场化、法治化,大体上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推进国有“僵尸公司”破产退出。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信息发言人孟伟16日在发布会上表示,退出市场主体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 目前我国市场退出实践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主体退出渠道不通畅、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退出价格高。 基于这几个原因,退出主体的比例明显降低,影响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也不利于资源实现比较有效的配置。
《方案》为推进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做出全面的制度安排,优化库存、防止产能过剩、僵尸公司出清等供给侧结构改革任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力地推动资源配置效率、生产率和潜在增长率的提高。 ”。 孟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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