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大转变”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发挥民营经济作用”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刺激市场活力的根本,是扩大市场开放的动力。 对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面临的内外挑战,以“三大转变”加强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是优化经营者环境的基本要求和重大任务。
实现经济活动从地方政府间竞争向企业广告主体间竞争的转变。 第一,地方政府之间的一些竞争依然存在,成为阻碍企业广告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在财政分权、gdp考核等尚未完全消失、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竞争及其引发的地方保护现象仍然存在于一些行业。 由此引发了再建设、产能过剩、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 第二,根据竞争的中性,大体上改变一些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 民营经济贡献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但民营公司获得的融资额只占公司融资总额的20%,融资价格比国有公司高1.5~2.5个百分点。 确立竞争中性大体上是要使各类公司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建立完整的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稳定公司期望,激发公司精神和创新活力。 第三,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实质性突破。 经济行业仍保持着一些不适当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制,领域准入、项目审批还存在一些过度保护现象,一些地方政府过分重视对特定行业和领域的支持,过分重视对当地国企的保护。 加强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是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策作用。
从经济政策的产业政策实现基于竞争政策的转变。 首先,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改变差异化、选择性的产业政策。 主要推行强制清除、限制开工等行政化手段的“除产能”政策,“有持股压力”的选择性、差异性特征明显,在多方面加大了民营企业的压力,加剧了民营企业与国企之间的不平等竞争。 其次,几乎沿着竞争中性推进产业政策的变革。 要改变以往倾斜性行政力量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大幅减少现有中央各部门、地方产业补贴和扶持项目,制定适用产业扶持政策的负面清单,将产业政策严格限制在重大溢出效应或重要核心技术行业。 再次,加强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需要采取重要措施。 目前,“降价钱”的重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价格。 例如,全面实施公司自愿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制度,取消公司常规投资项目备案制,尽快宣传公司法人承诺制等。
实现市场监管的关键是从常规市场行为监管向公平竞争审查的转变。 第一,市场监管的首要对象是从商品向服务的转变。 在我国服务型经济及服务型费用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监管标准体系不足,难以实现服务业开放的快速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平衡。 必须尽快在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服务业行业实现监管标准、领域标准和国际接轨。 第二,实行竞争中性,大体上加强市场监管机构对公平竞争政策的审查。 现实中,妨碍公平竞争考核的重要体制因素是综合市场监管与专业部门监管难以统一协调,难以形成合力。 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带头进行系统梳理,在现行相关企业政策中阻碍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违反平等竞争的规定。 第三,将反垄断特别是行政反垄断作为市场监管变革的重要措施。 迄今为止,服务业行业的行政垄断尚未纳入反垄断范围。 建议尽快修改反垄断法,增加和细化行政反垄断副本,将竞争政策及相应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反垄断法。 然后推进反垄断执法体制的建立,以反垄断局和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为具体执法机构。
【作者是中国(海南)改革快速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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