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每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2 0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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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0%,实际增长率比全国农村快1.8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82元,比上年增长12.5% (以下如无特别证明,均比上年名义增长)。 人均经营净利润4163元,增长7.1%。 人均财产净利润159元,增长16.5%。 人均转移净利润3163元,增长16.3%。
从增收贡献看,工资性收入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8.0%,经营净利润贡献率为23.0%,财产净利润贡献率为1.9%,转移净利润贡献率为37.1%。
从不同群体来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3元,增长11.5%。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积分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24元,增长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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