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财政部网站18日报道,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攻坚的影响,近期国务院扶贫办公室、财政部表示:“积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联合下发了《全面按期完成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疫情期间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确定,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适当向受疫情影响地区倾斜,各省在分配资金时对实际受疫情影响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切实保障这些地区扶贫资金需求,尽量减少疫情对扶贫攻坚工作的影响。
在调整和优化资金招聘方面,《通知》的要求是,各省根据精确措施的要求,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的框架内,研究制定抗击疫情影响地区贫困的支撑政策。 具体政策措施待省级扶贫、财政部门研究提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具体来说, 是对产业项目的点倾斜,结合实际扩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事业项目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处理“销售难”问题。 支持贫困者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加大奖项补充力度。 创造条件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疫情防控期间,对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推进贫困者快速发展的扶贫龙头公司和合作社等贫困主体,可以给予不重复的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 认为对疫情防控有贡献、社会效益较好的涉农公司和其他涉农组织,优先支持参加符合条件的扶贫攻坚项目,降低资金录用门槛,疫情防控期间的捐赠等投入将减少贫困,带来贫困效益。
二、加强就业支持,妥善配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 针对疫情防控需要,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杀机、巡逻待命等临时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是按照现有的支持途径,及时落实对比性援助措施,全力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对新冠肺炎、集中或居家隔离、不能外出务工、不能开展基本生产、收入受到严重影响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建设卡贫困群众和因疫情而贫困的农民群众,按照现有的支持途径及时采取比较的援助措施,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通知》还提出了加快支付资金分配、保障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年度扶贫项目实施等事业要求。
财政部有关官员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引导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员工联系和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置和项目管理水平,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打赢如期脱贫攻坚战
免责声明:58报业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