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用工劳动关系确定 劳动者合法权益无忧”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通知,确定公司间开展共享劳动,并就共享劳动期间的工资发放、工伤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确定。
“分享就业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市场自发探索的用工荒调整方法,继劳务派遣之后,中国劳动力市场再次是重要的公司灵活用工制度供给,为劳动力市场应对当前各种复杂形势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工具。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就业可以减轻订单不足、人工成本高的公司负担,为劳动者创造越来越多的员工选择,减少劳动者收入和中断风险,归因于订单不足
从趋势上看,面对人手不足,招聘全职员工不是公司的唯一处理方法。 智联招聘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5成以上的公司选择招聘兼职、临时员工,25.3%的公司借用其他公司的员工,其他少数公司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人力价格替代。
智联招聘执行副总经理李强指出,在许多新的灵活就业形式中,共享经济、直播经济、数字经济表现尤为光明。 数据显示,二季度直播平台以347.8%的增长率引领灵活就业招聘诉求,知识服务、新媒体、生活配送等行业也成为人才招聘市场热点。
张成刚认为,在后冠状病毒时代,一方面公司仍面临着较高的市场不确定性。 例如,失去订单或停产。 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面临着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压力。 另外,以前流传的劳动关系制度的刚性约束也不足以支持公司更灵活的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共享用的员工是灵活雇佣的一种形式,大大发挥空之间的作用。
但是,共享雇佣模式在一些领域使劳动力闲置,也冲击着以前流传下来的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形式。 例如,这种雇佣形式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共享雇佣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劳动纠纷如何处理等。 此次人社部在发布的通知中,对上述问题给出了确定的说法。
通知指出,原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安排给缺勤公司的职工,原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指导原公司和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遵守劳动者新的工作地点、职工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假期、工作报酬、工作条件以及劳动者在缺勤公司工作期间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在新的就业形式下,员工对公司的依赖关系依然经济存在,但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员工在组织层面不属于平台公司,“企业+员工”的雇佣模式演化为“平台+个人” ”。 李强表示,共享就业模式利用灵活的就业、共享经济的创新思维,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跨公司的边界突破。 将来,灵活就业更倾向于劳动者的自我选择而不是被动就业。
张成刚建议,应该重视保障劳动者的选择权。 通知指出,用工调剂前必须征求劳动者意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由于劳动者自然处于弱势地位,其选择权能否得到真正的保障值得关注。
“劳动报酬结算环节越来越多,链条越来越长,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拖欠,也需要高度关注。 在操作方面,缺工公司与原公司之间要事先规划、积极协调,把劳动者权益放在就业调剂的首位,不因协调、对接的不利而损害劳动者权益。 ”。 张成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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